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2月14日15时30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0人死亡,29人受伤,仍有5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极为重视,胡锦涛、温家宝、黄菊等立即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遇难人员;并认真查处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16日,陈德铭省长、洪峰副省长分别召集省安全监管局、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监局、省煤业集团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煤矿能否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政治影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煤矿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吸取去年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血的教训,下大力气搞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二、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所在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本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真正落实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基层单位、生产环节及工作岗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把煤矿安全监管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及时根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立即开展以防范煤矿瓦斯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省煤炭局负责对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陕西煤监局负责对全省各类高瓦斯矿井和“双突”矿井逐一进行现场监察;省属煤矿由省煤业集团、省监狱管理局负责组织检查;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分别由市、县政府负责组织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瓦斯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依法下达执法指令,坚决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二是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工作的高瓦斯矿井,管理混乱、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四、加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力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事故多发地区和高瓦斯矿井的监察执法力度。要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重大隐患的监控治理,在超前预防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标准,从源头上把住煤矿安全进入关口。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坚决不允许超能力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资金,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投入。
二00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