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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农村电价秩序进一步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全省整顿农村电价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农村电价秩序、治理乱加价、乱收费工作,以推动农村电价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加强农村电价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整顿农村电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整顿农村电价作为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为了切实加强对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整顿农村电价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物价局、供电局、监委、纠风办、减负办、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整顿农村电价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面推进农村电价和用电管理整顿工作。这次农村电价整顿要认真贯彻“边查、边整、边改、边建”的方针,确保我市农村电价和用电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1.整顿农村电价的内容、目标和要求
  这次整顿农村电价的内容是:第一,国家规定的农村综合电价是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是否按规定的电价标准以用户电表实际抄表电量进行电费结算;第二,对不符合物价法规政策的涉及农村电价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是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是否已停止执行;第三,农村电价管理是否做到了“五统一”、“三公开”,“三卡”填写是否规范、一致;第四,有无在规定综合电价外再向用户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第五,是否存在以电谋私,用电不出钱的“关系电”、“权力电”“人情电”现象,以及利用收缴电费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行为;第六、有无电工承包电费,村干部及电工擅自加大电量,自行确定比价,巧立名目,加收各种费用和摊派现象;第七,国家对农业排灌、排水用电的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第八,有无违犯国家规定的电价执行时间和范围,提前提高电价,自行扩大范围现象。
  其目标和要求是:查清农村电价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物价法规、政策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纠正存在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摊派;建立健全“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展、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三公开”(公开电量、电价和电费)、“三卡”(抄表收费卡、用电缴款手册、电费花名表)一致及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整顿,要提高电价透明度,杜绝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问题的发生,切实减轻农民电费负担,力争实现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达“双百”,即100%实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合格率达到100%。
  2.整顿农村电价的步骤和措施
  为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电价整顿任务,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市政府决定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市的整顿工作。
  第一阶段是普查阶段,到7月底结束。各县(市、区)由政府组织,抽调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门队伍,以乡为单位,分组包片逐乡逐村进行全面普查,普查面要求达到百分之百。对普查有问题的乡、村要进行复查。检查结束后,要对电价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选出好的典型,公开表彰,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大要案要公开查处,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整章建制,完善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时间从8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县、乡、村三级要按照整顿的具体要求和整改目标,深入细致地搞好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市政府将抽调专门队伍,配合省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通过这一阶段的整顿,全市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合格率要达到85%以上。
  第三阶段,完善电价政策,搞好总结验收。从10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巩固前两个阶段整顿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于10月20日前书面提出完善农村电价政策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见,报市整顿农村电价领导办公室(市物价局工业科),由市汇总研究后提出意见报省审批。
  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电价的正确执行。

  三、加强农村电价管理,严格执行农村电价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省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实行分类综合电价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及相关的电价政策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文件、规定一律停止执行。要坚持农电管理的协调和统一,村级电工的任职和更换必须经乡电管站同意。乡、村级领导擅自决定加大电量或在综合电价外向用户另外加价以及随便电费加收各种费用和摊派,因此造成电价混乱,加重农民负担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贪赃枉法,谋取私利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供电部门一律不得通过电价为地方政府代收代交其它费用,否则按供电部门乱收费处理。对下级供电部门存在的乱收费问题,上一级供电部门要承担连带责任。乡村电工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问题,当地电管站要承担连带责任,不仅行政上予以追究,也要给予经济处罚。

  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版报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让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进而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电价的整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序地开展下去。

附:晋城市整顿农村电价领导组名单
  组 长:张和先 副市长
  副组长:何梦梨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兆文 市物价局局长
  胡家群 市供电局局长
  段伟祥 市监委副主任
  成 员:田宝成 市物价局副局长
  闫培烈 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良毅 市供电局总工程师
  李宏庭 市纠风办主任
  王改先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宝贵 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
  办公室主任:闫培烈(兼)
  副 主 任:安国峰 市物价局工业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张德宏 市物价局检查所所长
  秦富昌 市供电局农电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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