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湖委(2003)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统筹管理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管理以及县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责任。
二、考核指标(见附件)
《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三、考核方法
(一)县区政府根据《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好自查报告。
(二)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负责对县区进行实地核查。
(三)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报形式将核查结果通报各县区政府,并作为县区综合考核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对要求整改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进行督查。
四、表彰奖励
市政府每年对考核优秀的县区政府领导给予奖励。
附件:县区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附件: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分值123〖〗教育经费
投入(60分)教育发展
水平(20分)教育普及
水平(20分)〖〗1、教育工作列入县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对部门和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02、教师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地方出台的津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得到落实;奖金逐年有所增加。〖〗203、生均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达到省平均水平。〖〗104、学校改造与建设资金由县区统筹,并得到落实;当年危房做到当年消除。〖〗105、依法足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106、小学、初中校均规模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67、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展快,达到或超过市平均水平。〖〗78、积极开展争创市示范性教育强镇活动。〖〗79、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初中入学(园)率达到或高于省平均水平。〖〗610、小学、初中辍学率低于省平均水平
。〖〗411、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512、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占高中段招生总数比例不低于50%。〖〗5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