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夷中心大厦物业管理处:
你处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的“关于武夷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武夷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
1、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3.20元。
2、商场每月每平方米5.50元。
二、地下车库停车管理费:
1、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5元,超过4小时每辆次8元,过夜(当日20:00-次日8:00,下同)每辆次1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70元。
2、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30元。
3、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三、你公司应继续按榕价房字(1999)154号文件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应严格按闽价(1999)房字443号文件执行。你公司各物业管理站应向我委申领《福建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明码标价,定期召开业主座谈会,并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代收代办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对违反规定收费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本通知核定的收费标准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