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工业商贸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和扶持措施的通知》(汕府(2004)131号)精神,经有关部门按认定程序进行审核、推荐、评选和公示,市政府决定,认定汕头市中星油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汕头市工业龙头企业;认定汕头易初莲花超市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汕头市商贸业龙头企业,给予颁发牌匾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希望被认定的龙头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汕头经济的腾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1:汕头市工业龙头企业名单
汕头市中星油脂有限公司
汕头海洋第一聚苯树脂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
金奇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汕头市商贸业龙头企业名单
汕头易初莲花超市有限公司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汕头南国分店
汕头市香江家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