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推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促进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组织领导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把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
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人民政府和所在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做好组织、监督、协调工作,把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措施,切实抓紧对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许可实施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学习
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拟订计划,安排时间,抓紧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政府及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培训工作。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一次
行政许可法培训,市政府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县处以上领导同志参加的学习讲座,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好骨干人员的培训学习,为全面培训行政机关人员培养师资。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
行政许可法,让群众了解
行政许可法。电视台、广播电台、泸州日报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
行政许可法,使
行政许可法深入人心。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及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今年12月、明年3月法制宣传月,组织街头宣传、法律咨询,大力宣传
行政许可法。
三、做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对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清理设定和规定行政许可的文件,对与
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凡国务院、省、市政府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行设立;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自行设定行政许可的,该类文件一律废止或修改;原来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而规定行政许可的文件,因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依据被废止或修改或上升为法律、法规的,该行政许可和文件应相应废止或修改。部门自行制定的文件由部门清理、公布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清理、公布和上报备案,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文件由起草部门清理,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分别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并公布。凡与
行政许可法相冲突的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现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许可的,或者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都要予以纠正。对清理后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组织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行政许可的规定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应当与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各级人同政府和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起清理职责。清理工作从2004年元月1日起开始进行,于2004年6月25日前清理、公布完毕。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建设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要通过采取加强法制教育、职业教育、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责任制度等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改革实施行政许可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和程序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实施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对由两个以上部门依法分别实施行政许可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尽量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要认真执行听证制度,依法确定听证的具体范围,明确主持听证的人员,制定听证规则;要完善有关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制度,便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凡能够招标、拍卖的,一律进行招标、拍卖。
五、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保障行政许可依法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和行政许可统计制度等,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要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许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组织、承担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落实经费,为实施行政许可的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实施行政许可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严禁将行政机关的预算经费与实施行政许可收取费用挂钩。要坚决杜绝出现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行政许可违法收取费用以解决办公经费、人员福利等问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违法收取费用,或者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要通过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需要清理完善行政许可有关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些工作的法律性、专业性很强,需要有一个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对比较超脱的机构具体办理。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在这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目前,部分县区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和一些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还很薄弱,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履行好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顾问的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意见。
对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将在适当的时间组织检查组对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实施检查。
附:泸州市《
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计划
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泸州市《
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计划
一、学习培训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要求
(一)在今年和明年间至少接受一次《
行政许可法》培训。
(二)将《
行政许可法》知识的考试作为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
(三)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
行政许可法》。
三、时间安排
(一)今年11月组织一次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
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
(二)今年11月一12月,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和县、区法制办干部参加省内外的培训学习,培养师资骨干。
(三)今年12月至2004年2月,对各行政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已参加10月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除外)。
(四)2004年2月至4月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培训。
(五)2004年3至4月按系统对未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六)2004年5月全市组织一次
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
(二)政府和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培训和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