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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快落实绿色通道植树绿化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春季造林绿化动员大会精神,加快珠海大道绿色通道植树绿化美化,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和谐城市,共建生态家园”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珠海大道植树绿化任务分工
  (一)珠海大道南屏段道路两旁植树绿化美化工作由香洲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
  (二)珠海大道鹤洲段道路两旁植树绿化美化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完成;
  (三)珠海大道泥湾桥至南水桥道路两旁植树绿化美化工作由金湾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
  (四)珠海大道南水桥至高栏连港大堤段道路两旁植树绿化美化工作由临港区管委会负责完成。
  二、规划设计要求
  道路两旁各种植2排木棉,苗木规格胸茎为8-10厘米,株距为6×6米;木棉中间种2株红花夹竹桃,夹竹桃苗木规格为100×60厘米;木棉外侧各种植6-8排背景林,背景林要以速生尾叶案为主(详见设计方案绿化平面图)。
  三、资金来源
  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四、完成时间
  种植任务于2005年3月底完成。
  五、验收办法和时间
  珠海大道植树绿化任务验收工作由市委副书记钟世坚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金展扬任副组长;验收组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市林业局局长罗新安、香洲区副区长张传生、金湾区副区长林乃光、临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卫军、市园林管理处主任顾荣和、市路桥管理处主任林少宏组成;珠海大道植树绿化美化工作由市政府詹土贵副秘书长负责督办。
  验收时间安排:3月底进行一次督办,4月中旬进行初步验收,6月底进行全面验收。
  珠海大道绿色通道植树绿化美化,对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生态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森林生态城市,全面构建我市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绿色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责任单位必须把珠海大道绿色通道植树绿化美化作为今年植树造林的重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珠海市绿化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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