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介休市万户堡-关子岭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时间的批复

 介休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延长万户堡--关子岭商品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介政字[200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万户堡至关子岭公路批准总投资3615.5万元,其中贷款360万元,集资1455万元,欠款1800.5万元。该公路从1997年批准设立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至2001年年底共收取车辆通行费651万元,支出651万元,其中缴纳税费17万元,归还贷款292万元,归还利息100万元,人员经费180万元,养护费62万元。鉴于此,同意延长该公路收费时间至2006年年底。
  你县应加强对该公路的收费管理,限期精简超编人员,加强养护,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收费标准等其他仍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1997)第346号和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晋交财字[1997]594号文件规定。
  在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期间,如对该公路收费有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

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