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业发展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湖北商业广场、湖北商务大楼停车实行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北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站)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商业广场停车场和湖北商务大楼地下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为小车:白天(7:00--19:00下同)每车次6元;夜间(19:00--翌日7:00下同)每车次10元;大车:白天每车次8元;夜间每车次15元。
二、望尽快办理营业审批手续,完善停车场设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按规定营业和收取费用。
三、按省政府第108号令的规定,请接本通知后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并接受年审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