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务局:
你局《关于北码头渡口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和相关规定,经充分调查研究,同意北码头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1、渡船费(北码头渡口至江山半岛两头龙、月亮湾、沙木环、大环)
去程、返程每人每次各收取人民币2.50元(其中码头费1.00元,代船家收船费1.50元)。
2、船舶靠泊每天每艘4元。
3、船舶靠泊。船车装卸货物按交通部现行国内沿海港口码头费收规则执行。
4、三轮车进出港载货每次1.00元。
5、车辆保管费:大车每辆每天5元,摩托车每辆每天0.3元,单车每辆0.20元。
本文自接文之日起执行,接文后,必须在收费处公布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