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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行分年度收取租金请示的批复
 黄梅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行分年度收取租金的请示》(梅价函[2000]05号)悉。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1993年第45号令)、《省物价局省土地管理局关于黄梅镇城区基准地价的批复》(鄂价房地字[1997]478号),同意你局提出的租赁用地按出让金标准分年度收取年租金及具体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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