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广靖锡澄高速公路路产赔偿和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广靖锡澄高速公路路产赔偿和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广锡高路[2001]5号)收悉。鉴于你们已按照沪宁高速公路有关规定试行一年,情况良好,现同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收费标准仍按照我局苏价服(1997)459号文执行,设施损坏赔偿和占用补偿收费标准按照我局苏价服(1998)218号文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