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晋政办发函(2003)103号)精神,加强对我市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太原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指导建立全市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研究决定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定期听取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调剂、运营、结余情况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情况汇报,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监督事项。
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袁高锁(副市长)
副主任:韩志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曹亚强(市经委副主任)
鲁恺(市民政局副局长)
牛爱玉(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晋志平(市审计局局长助理)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
贺卫东(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国生(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丽萍(山西大学教授)
孟宪德(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商光喜(市中心医院院长)
王艳梅(江南酒楼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春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工会主席)
张志宪(山西建筑总集团退休职工代表)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韩志隆(兼)
副主任:秦崇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王小琴(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级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