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方案
一、联席会议职能
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一)成员单位
省委政研室、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国资委。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351-3820036。
(二)组成人员
组长:邢林先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惠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东福省教育厅厅长
召集人:李东福(兼)
成员:李留澜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侯殿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健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常务副书记
石常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月梅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立伟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昆明省扶贫办主任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省领导同志批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