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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山西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方案
  一、联席会议职能
  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一)成员单位
  省委政研室、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国资委。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351-3820036。
  (二)组成人员
  组长:邢林先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惠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东福省教育厅厅长
  召集人:李东福(兼)
  成员:李留澜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侯殿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健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常务副书记
  石常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月梅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立伟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昆明省扶贫办主任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省领导同志批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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