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由于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
孙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庞栋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廷登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成员:
肖石桥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唐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黎明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肖芳佐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关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田金贵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谭明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金大刚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黄显阳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高荣胜 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姚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唐毓彪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智礼 武警广西总队副政委
赖崇能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如财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玉清 柳州铁路局局长助理
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廷登兼任,副主任由肖芳佐、黄瑞平(自治区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担(兼)任。今后,除组长以外的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均由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发[2002]45号)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