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襄樊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文[2001]52号)、《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和襄政发[2002]12号文件精神,设置襄樊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市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市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客运(货运)市场、市容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负责监督落实。
   (二)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检查、监督、调度和宣传工作。执行《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对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协助有关部门对城市规划管理进行监察。
   (三)负责对市区广场(游园)管理工作的监督。根据行业管理的标准,制定市区广场(游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参与新建广场(游园)的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市园林局制定广场(游园)经营管理招投标方案,参与招投标的监督;负责广场(游园)维护管理费的审核,负责审核中标单位对广场(游园)的管理效果,定期对各类广场(游园)的管理效果予以通报。
   (四)负责市区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跟踪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市区主干道清扫保洁的招标提出预算草案,审核路段中标单位的管理效果和管理费用;负责对市区主干道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会同建设部门提出城市道路维修养护计划和招标的预算草稿,对招投标全过程和维修养护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审核中标单位管理效果和维修养护经费;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核批准,依法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和临时占道费,对挖掘道路的单位及其恢复道路的过程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道路照明的专业规划,编制年度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项目计划,对城市道路照明的灯型、照度提出意见;参与道路照明设施维修工程的验收,对维修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
   (五)指导、检查、监督城市客运(货运)市场的管理。负责拟定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总量指标,发放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证;提出城市客运车辆种类和车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城市客运经营权招标预算草案,参与招投标的监督;对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会同交通部门提出在市区营运的货运车辆的总量指标及车型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客运营运线路、站点及城市货运站点设置方案;对城市货运市场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对园林绿化维修养护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
   (七)负责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门面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的核准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察乱搭乱建、乱贴乱划、背街小巷、临街立面容貌、出店经营、乱摆卖、当街洗车、露天夜市、烧烤等整治工作。
   (八)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
   (九)负责编制市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和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十)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资格审查和违纪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科)
   (三)市容管理科
   (四)环卫管理科
   (五)路政管理科
   (六)客(货)运市场管理科
   (七)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其他事项
   1、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环卫渣土管理处(更名为环卫管理处)、城市监察支队、客运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在2002年将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改制为混合制民营企业,并与主管部门脱钩。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