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省内各独立发电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关于2001年度对部分高耗电产品生产企业用电实行临时优惠电价措施的通知》(鄂价能交[2001]57号)精神,2001年度全省对高耗电产品生产用电执行临时优惠电价金额为27987.69万元,加上2000年度挂帐应分摊金额1352万元,共计29339.69万元,将在各独立发电企业上网电量中均摊(除按政策规定执行临时结算价的电量和恩施州上网电量及2001年7月25日以后原二次综合转入省网电量外)。经测算,各独立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按每千瓦时1.6分扣款,共扣金额29871.66万元,多扣531.97万元滚动到2002年度结算。
附:2001年度各独立发电企业高耗电降价分摊表
2001年度各独立发电企业(集资电厂)高耗电降价分摊表(火电)
附表1
网电量(千瓦 摊电量(千瓦 价标准
时) 时) (元/千
瓦时)
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一发)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电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江津)
责任公司
电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附表2
上网电量 摊电量(千瓦时) 标准
(千瓦时) (分/千瓦时)
责任公司(隔河岩)
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电公司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电站)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过渡湾)
责任公司
富泉水利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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