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荆政文[2002]60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荆州长江公路大桥是207国道横跨长江的一座特大型桥梁,是我省“九五”时期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该桥经国家计委批准开工,全长8841米(其中主体工程4397米),总投资12.7亿元,其中省交通厅投资1.6亿元,国债资金2.2亿元,中国银行贷款3亿元,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5亿元,地方自筹0.5亿元,车辆有偿集资0.4亿元。按照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规定,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符合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条件。
二、收费站站址设在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南岸公安县埠河镇西流村,站名为“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站”。
三、对通行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的车辆,除军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抢险救灾车和救护车,以及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附后)。大桥专线公交车辆通行费减免问题,由你市确定。
四、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领取收费站站牌,设置收费公告牌,公布审批机关、主管部门、收费标准等,并到荆州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五、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对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实施收费、经营和管理,所收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并接受物价、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自2002年10月1日开始收费,大桥前期工作费用收费项目同时废止。2003年9月30日前由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公司提供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实际分类车流量、大桥前期工作费用审计报告等资料,另行核定收费年限。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单位: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