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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涉及汇总纳税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汇总纳税企业名单(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3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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