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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9月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98石油债”,证券代码为“129905”)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98石油债”期限8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5%,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9月6日,付息日为2005年9月8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50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0905。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9月7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9月8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上已刊登“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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