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关征税问题通知的批复

区局直属征收局、伊盟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关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具体征税事宜一并明确如下:
  一、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与山西省地税局协调征收。

  二、按照税法规定应由我区征收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伊盟地方税务局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七月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