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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2005年本市标准化工作的实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推进2006年全市标准化工作,现就做好今年标准化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2005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及各部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认真进行总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体现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要以详实的数据反映工作成果,认真对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我局将组织评选出2005年度本市标准化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主要内容
  (1)2005年度本单位标准化主要工作和典型事例;
  (2)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3)2006年度标准化工作思路(包括标准化工作设想、开展专题研究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建议以及需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政策调整与协调的建议等);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2005年度工作总结、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先进个人与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表(具体评选方法及表格见附件)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于12月5日前报送至我局标准化处。
  我局将适时召开总结交流评比会议,评选出2005年度上海市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总结将作为本年度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请各区县、行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汇总填报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统计表(见附件4),以及2005年度受理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数,于12月5日前与总结材料一并上报我局标准化处。
  五、联系方法
  地址:长乐路1227号1204室
  联系人:孟祥生  倪旦红     邮编:200031
  电话:54045500*2253  54041067  传真:54041067
  电子邮件:xsmeng@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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