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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方案

为了做好以“六大亮点”及重点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四大综合整治工程”为重点的各项城市改造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呼党办通[2002]109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总要求及“迎会”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决定成立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及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秀(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刚(副市长)
  副组长:杭桂林(市委副书记)
  王振义(市委副书记)
  杨静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素毅(市委常委、副市长)
  兰恩华(副市长)
  揭新民(副市长)
  刘承恩(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杭桂林同志兼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及便道铺装综合整治督导组组长;
  王振义同志兼绕城公路建设和资金筹措负责人,并为新市区建设督导组组长;
  杨静平同志兼建筑物“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及亮化工程督导组组长;
  王素毅同志兼资金筹集负责人;
  兰恩华同志负责城市管理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拆临拆违整治工作;
  揭新民同志负责城市规划并配合王刚同志抓好商业街、景观街、旅游景点和重点公共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及景观效果的审核、把关;
  刘承恩同志负责配合兰恩华同志抓好城市管理及市容市貌、拆临拆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责任落实
  今年的城市改造建设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机场路——东风路道路改扩建、“两河”综合整治、新市区及开发区建设、住宅小区建设、广场建设及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六大亮点”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机场路——东风路道路改扩建亮点工程
  完成南北辅道、立交桥的配套工程和绿化景观带建设;完成东风路便道铺装、停车场及道路绿化建设。机场路实施单位:市交通局,责任人:云普选,具体负责人:陈刚;东风路实施单位:市建委,责任人:邸明德,具体负责人:李恒恒(项目负责)、王林祥(道路施工)、荣国珍(道路绿化)、刘清河(道路亮化)。
  2、“两河”综合整治亮点工程
  按照扎达盖河、哈拉沁河两条河道景观整治规划,一期工程在“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前必须完成各2公里范围内改造的景观建设和蓄水工程,形成主要河段的景观效果。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民兵、马文文。
  3、新市区及开发区亮点工程
  (1)金桥新市区
  完成分区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并形成展示厅,基本建成新市区范围内的二环路,基本完成4平方公里起步区的供水、排水、供电、热力、供气主管网和主要干道等工程建设。2平方公里起步区和赛罕区工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实施单位:城发公司、市规划局、绕城公路指挥部、赛罕区政府,责任人:邸明德、赵俊生、刘润民、邢燕菊。
  (2)如意开发区
  完成腾飞路、四纬路、远五纬路、远经二路、机场路组成的环线建设工程,及如意广场的配套完善和区内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等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如意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云公和。
  (3)金川开发区
  完成金七道、蒙吉利路、丰林路等5条道路的路网建设工程及区内绿化、美化、亮化等景观建设。实施单位:金川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雍生寿。
  4、商业街改造亮点工程
  (1)中山西路商业街
  按商业街展示要求,基本完成现已建成建筑物主体的外立面装修,原有旧建筑物的综合整治,道路改造建设和便道硬化、绿化、美化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回民区政府,责任人:刘润民、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周强、刘卫平、李恒恒、荣国珍。
  (2)东影南街商业景观街
  完成道路、便道、绿化、美化建设及沿街两侧的建筑物景观整治,实施单位:市规划局、赛罕区政府,责任人:刘润民、邢燕菊,具体负责人:周强、沈东平。
  5、广场建设亮点工程
  市政中心广场建设由市园林局负责实施,责任人:荣国珍,具体负责人:董志勤;市四区区政广场建设及配套完善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
  城市广场改造建设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
  6、住宅小区亮点工程建设
  完善人和小区、桥华世纪村、都市华庭、学府花园、芳汀花园等小区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市房产局,责任人:张和平,具体负责人:司宏社。
  7、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天然气入呼及配气管网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天然气入呼门站建设及一期工程需要的主管网改造建设;配合道路改造建设,完成新城东街等10条主、次干道,新生街等17条小街巷道路的配气管网改造建设。实施单位:呼市煤气化总公司,责任人:杜雄勇,具体负责人:程鹏。
  (2)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
  给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完成鄂尔多斯路等7条主、次干道,一机床西巷等7条小街巷道路给水管网配套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郝党政。
  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完成石南路等10条主、次干道,出版社西巷等7条小街巷道路雨、污水管道配套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志坚、董月生。
  (3)城市集中供热工程
  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完成扩建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配套管网及热力站建设工程,完善热源厂厂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城发公司,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张瑞平。
  集中供热三期工程。续建供热配套管网及热力站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公司科林公司,责任人:赵明,具体负责人:王世伟。
  (4)“引黄入呼”供水工程
  续建日供水能力15万吨配送管网建设工程,完善金河水厂厂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引黄工程项目部,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郝党政、王海生。
  (5)污水处理场配套建设工程
  完成污水处理场场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世平。
  (二)“四大综合整治”及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
  在重点实施“六大亮点”及重点设施建设工程的同时,要切实抓好道路整新、街景整治、绿化装饰、城市亮化四大综合整治及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全面改善现有建成区的整体形象。
  1、道路整新
  (1)抓紧完成续建道路工程
  完成上年接转续建的16条主、次干道改造建设工程,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由市交通局、城发公司和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责任人:云普选、赵俊生、李恒恒。
  (2)搞好新开工的主次干道改造建设
  新开工建设的17条主、次干道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其中:石西路等7条路的实施单位:城发公司,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史继文;车站东西街等7条道路的实施单位:市政管理局,责任人:李恒恒,具体负责人:王秀兰;奋进路东延伸段、哲里木北路2条道路改造建设的实施单位:新城区政府,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石南路道路改造建设实施单位:玉泉区政府,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
  (3)积极组织绕城公路的建设
  实施单位:绕城公路指挥部。
  (4)继续改造建设40条小街巷新城区负责气象局西巷等8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负责三顺店东巷等12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负责大召前街等12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负责展西路南延伸段等8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新开工的小街巷改造建设工程由市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樊卫国,督导员:张允中。
  (5)便道综合整治
  市建委牵头组织落实东风路、锡林南路等52条主次干道便道铺装组修,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东风路、钢铁路(东段)等45条,责任人:李恒恒,具体负责人:王秀兰;城发公司负责实施锡林南路(南段)等7条,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史继文。新城区政府负责实施巨隆昌街等6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政府负责实施乌兰恰特西街等5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的修复整治。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政府负责五塔东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综合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政府负责东影南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市道路便道整治督导组组长:杭桂林(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刚(副市长),成员:杨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邸明德、樊卫国、康存耀、荣国珍。进度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允中,副组长:王济业,成员:孔繁淳、王太平。便道综合整治、铺装工作任务,已于2002年10月9日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道路便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做了安排。
  2、街景整治
  城市改造建设所涉及的街景整治重点是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即对现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整治重点地段屋面平顶改坡顶,重点建筑物用灯光装饰。由市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查组组长:杨静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导员:苏日勒格(市委副秘书长)。建筑物立面清洗、粉刷、装饰、“平改坡”及亮化工程的设计规划和整治标准由规划局负责,责任人:刘润民。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改造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人:樊卫国;屋顶改造整治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四仁,副组长:陈云飞。成员:何存、杨蒙生、崔志、刘建华。屋顶改造整治设计审查负责人:郭永恒。屋顶改造整治产品材料认证负责人:程汉昱。
  “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工程应本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原则分批实施。
  (1)建筑物屋顶改造整治
  第一批屋顶改造整治的重点地段是博物馆周围、新华广场周边、伊利广场周边,东风路、新城东西街、新华大街、中山路、昭乌达路、新城南北街、呼伦路、通道街、乌兰察布西路、东影南街和南茶坊十字路口等主要路段的重点建筑物。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刘卫平、荣忠厚、沈东平。
  (2)建筑物立面整治
  完成主次干道及重点小街巷所有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实施清洗、粉刷,必要时进行重新装饰。
  重点抓好东风路、新城东西南北街、新华大街、钢铁路、中山路、昭乌达路、车站东西街、呼伦路、兴安路、石羊桥东西路、诺和木勒大街、海拉尔路、金海大道、构件街、大学路、通道街、赛罕路、乌兰察布路、锡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园东西路、展东路、乌兰恰特东西街、艺术厅南北街、南北马神庙街、正白二甲街、星火巷、人民南北路、迎宾南北巷、通顺东西街、大召前街、五塔寺后街、文化宫街、东影南街、地质南北巷、邮校南北巷、新建东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路段的临街建筑物立面清洗、粉刷或重新装饰工程。临街建筑物的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四区政府负责实施,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具体负责人:郭秋召、刘卫平、刘永义、沈东平。
  (3)“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工程及公共建筑物的楼宇亮化工程具体任务另文下达,其他以呼党办通[2002]122号文件为准。
  3、绿化装饰
  (1)主干道道路绿化
  机场路——东风路景观大道绿化建设。机场路南北两侧绿化景观带宽分别按26.25米和28.5米安排,绿化总面积38公顷;东风路绿化工程,根据道路两侧现状,东段设置宽度为6—8米的绿化带,西段栽植行道树。出城口绿化。重点建成呼清路出城口、金海路出城口、钢铁路出城口、昭乌达路出城口、赛马场路出城口、锡林南路出城口的绿化工程。
  “五横五纵”道路绿化建设。实施全市海东路等28条主干道和公主府环岛等4个环岛的建设。
  (2)四大公园及游园的绿地改造建设
  青城公园绿化建设。计划对青城公园实施四项改造工程,即:园内电增容、电网改造及亮化,给水系统改造,园内绿地改造及美化,园容园貌整治。
  满都海公园改造建设。计划对其园内开展三项改造工程:园容园貌整治、园内电路改造及亮化、绿地改造。
  公主府公园改造建设。计划对公主府公园实施三项建设工程:绿地改造、园容园貌整治、电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北郊带状生态园续建工程。启动北郊生态公园建设,主要内容:水井配套及低压给水管道铺设,配电系统,游园管理设施及绿化工程。
  游园改造建设。综合改造整治八一游园、四千米游园、乌兰察布游园、环保游园、博物馆游园、先锋游园及亮化装饰工程。
  (3)市四区园林绿化建设。
  主要是区管道路绿化、游园绿地改造、区政广场建设、花坛花街建设、园林示范小区建设、垂直绿化建设和拆墙透绿建设等7项内容。
  市级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荣国珍,具体负责人:董志勤。
  市四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新城区:吴安俊、郭秋召;回民区:崔世清、刘卫平;玉泉区:云建东、刘永义;赛罕区:邢燕菊、沈东平。
  其他以呼园林办发[2002]34号文件为准。
  4、城市亮化
  包括主、次干道的路灯改造及主、次干道沿街主要建筑亮化、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等工程,要按照点、线、面(景点、路、景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主、次干道和沿街建筑亮化与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形成重点醒目、明暗适宜、合理协调、和谐统一,并富有特色的夜景照明效果。
  (1)路灯工程
  改造建设钢铁路、呼哈路南段、中山路、公园东路、公园南路、新城东街、乌兰察布中路、车站东西街、金海路、石西路、光明路东段、东影南北街、光华街、大学东路东段、大南大北街等18条路的路灯,同时,与主、次干道垂直连接的主要小街巷安装路灯。
  (2)沿街建筑亮化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实施亮化工程的通告》(呼政发[2002)49号)精神,城市主要干道临街重点建筑物都要搞美化装饰,重点做好东风路、新城东西街、中山路、呼伦路、新华大街、通道街、新城南北街、东影南街、车站东西街、昭乌达路、锡林路、乌兰察布西路等路段两侧公共建筑物、各类商业、服务业店铺的美化装饰,并在开会期间要求临街一侧的室内外照明设施全部开启亮化。
  (3)广场游园亮化
  要在四千米游园、乌兰察布游园、博物馆游园、都市华庭游园、环保游园等以及建成的所有广场实施灯光造景。
  (4)中心街景亮化
  城市中心的中山路、新华大街、锡林北路、呼伦路,在绿带中安装灯光装饰,配合路灯沿街亮化形成中心亮化景观区域。同时要用灯光装饰鼓楼立交桥,新城北街、呼伦路和赛罕路3座公铁立交桥及中山路人行过街天桥。
  5、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完成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负责实施,责任人:郑明理,具体负责人:索河、王惠川。
  (三)平房、危旧房改造
  拆迁改造平房、危旧房屋40万平方米,由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负责人:樊卫国,具体负责人:张允中。其中,新城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
  (四)市容环卫设施建设及配置
  新建改建水冲公厕31座;新建垃圾转运站12座,配置果皮箱2000个,垃圾清运车8台,吸粪车4台,自卸车4台,压缩车4台,手推车400辆,垃圾集装箱20个。组织落实单位:市容局、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康存耀、郭秋召、刘卫平、刘永义、沈东平。
  (五)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清理整顿
  在城区东风路、新城东西街、新华大街、钢铁路、中山路、昭乌达路、新城南北街、车站东西街、呼伦路、石羊桥东西路、海拉尔路、金海大道、构件街、诺和木勒大街、通道街、赛罕路、乌兰察布路、大学路、锡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园东西路、乌兰恰特东西街、艺术厅南北街、南北马神庙街、正白二甲街、人民南北路、迎宾南北巷、通顺东西街、大召前街、文化宫街、东影南街、地质南北巷、邮校南北巷、新建东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主要道路、景观街、商业街、旅游线路两侧已开工兴建的工程,如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的建筑工程其外装修工程必须于7月30日前完成,并拆除临街施工围墙,清理施工场地,地面硬化、绿化、美化完毕。主体结构未完工程,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做好围挡,并将施工围墙美化,不得影响街道的景观效果。今年位于上述道路两侧开工的建设工程,混凝土工程不许搞现场搅拌,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即:工厂预拌混凝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督察检查,督导负责人:张四仁,实施执法监督检查单位: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责任人:李向荣。
  (六)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增设巴彦淖尔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等11处路口的信号灯;安装内蒙党委路口等20处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更新旧城北门等19处路口的旧灯杆、灯具;原有43处交通违章处罚点,拆除23处,更新改造20处;43条主干道和57条次干道更换1900面交通标志;施划全市100条主次干道的分道线,施划336处人行横道线,施划297条小街巷交通标线。实施单位: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人:郝映平。
  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工作总负责人:王刚(副市长);主次干道建设、整新、绿化、亮化工程的负责人:邸明德;小街改造建设及便道铺装整治工程和平房、危旧房改造建设、屋顶整治改造负责人:樊卫国;“两河”蓄水景观整治及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建设负责人:李建平;市容整治负责人:康存耀。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挥,明确分工,层层负责根据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方案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均应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领导体系,已有的组织指挥部门,要更好地发挥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城市改造的实施过程始终处于高效、有序的状态。
  市计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迎会”城市改造建设及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
  要继续贯彻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及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方式,抓好今年城市改造建设工作中的拆、改、建、管工作。所有项目做好实施预案分析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科学摆布,合理安排,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任务责任书》。所确定的任务必须侏质保量完成,不得拖延。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发挥优势
  迎接现场会城市改造建设及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必须紧紧围绕充分展示呼和浩特市“两个文明’’建设成果和崭新的城市面貌这个主题,标本兼治,突出抓好“六大亮点”和“四大综合整治”这个重点,做到高质量、高品位、高水平,精而又精,细而又细,不出任何纰漏。对于具有我市特点的“引黄入呼”供水、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天然气配气工程等优势项目,必须达到预期效果,能够展示出现代城市水平。
  改造建设和综合整治项目的确定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结合资金、工期、效果诸因素综合考虑,不得盲目确定改造建设项目,拉长战线,影响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的城市总体形象。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支持
  今年的城市改造工作,既是迎接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树立城市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又是整体改善城市环境,为广大市民创造便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和人居环境的办实事工程、民心工程。要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愿望和措施广泛宣传,消除误解,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知情、理解、支持和参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鼓励主要街道两侧临街单位,积极主动地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自行组织进行建筑物立面的装饰美化、亮化和屋面的坡屋顶改造或清理整顿及门前的硬化、绿化工作。对于做得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四)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必须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关键程序实行旁站式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不出质量和安全事故。在此基础上各项建设任务必须于2003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不得甩项,不得延误。各承建单位必须以7月30日为最后期限倒排工期,合理组织改造建设工序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这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要务。
  (五)加大筹资力度,基本保证资金供给
  要加大力度多渠道、多方位、多元化筹集资金,确保所需基本资金的基本供给,以使城市改造建设、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实施。“迎会”城市改造建设及综合整治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采取市财政补贴、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启用房屋维修基金、各区政府自筹、组织社会集资、经营城市、市场运作融资等方式筹集。市财政补贴资金由市政府城改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掌握、集中使用,根据城市改造建设、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进度情况综合调剂,合理分配。
  (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鼓励大干快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03年的城市改造建设工作,是3年来城市大规模改造建设的关键一仗,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之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工作抓紧抓好。市委、市政府已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各区四大班子和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要用“三个代表”的标准来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对待此项工作的态度和实绩,并要实施奖励、惩戒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从2002年底至2003年3月15日,为前期准备阶段,必须完成调查摸底,项目论证,计划安排,任务落实,组织动员,规划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组织,施工准备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
  从2003年3月15日至2003年7月15日,为城市改造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全面实施阶段,3月15日各项工程全面开始施工,配合道路改造建设的各类管道、管线及线杆移位工程必须于5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必须于7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
  从2003年7月15日至7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领导组织各领导小组、督导组对各项改造、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
  在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结束后的适当时间召开全市
  城市改造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总结表彰大会,通报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迎接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城建指挥部办公室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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