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5)180号)文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研究,同意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漳浦县古雷半岛古雷镇汕尾村西北侧1.83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漳浦古雷5000吨级综合码头工程。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补充公布28种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部分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区开发销售不动产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铜川铝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