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今年,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粮食生产,虽然部分地区不同程度遭受了一定的自然灾害,但全省小春粮食生产总的情况还是好的,如后期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小春粮油将再获丰收。为保护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和国家掌握足够的粮源,实现省内粮油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各地应切实做好今年的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今年我省夏粮收购计划保持去年的34506万公斤不变,其中定购任务仍按国家下达的14506万公斤执行(分地区任务见附表)。各地在确保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议价粮油的收购工作。现就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省粮食连续获得丰收,各地国有粮食部门库存充实,销售减少,仓容严重不足,给各地的粮食收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但是,我省的农业基础薄弱,人均占有粮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粮食的产销矛盾依然存在。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粮食形势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作,努力完成定购任务,搞好议价粮油收购,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确保完成定购粮任务,积极收购议价粮
粮食定购是国家任务,是国家掌握粮源的重要渠道,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因此各地必须按省下达的品种、数量如数完成。
对个别因灾减产严重,完不成夏粮收购任务的地区,用秋粮补足。
在定购任务品种中,明年我省将取消早籼稻品种。
三、认真执行政策,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国家任务完成
(一)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今年,我省夏粮定购价格小麦(标准品)为每公斤1.40元,五级制等级差率由3%调整为5%;早籼稻(标准品)定购价为每公斤1.14元,原省定价外补贴不再执行。
议价粮油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省定收购保护价格时,按随行就市的原则进行收购,当市场粮价低于省定保护价格时,按省定保护价格敞开收购。今年省定保护价格为小麦(标准品)每公斤1.30元;早籼稻(标准品)每公斤1.10元;
油菜籽收购的指导价格仍维持上年水平为每公斤2.40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确定各地的具体收购价格。
(二)继续保留粮肥挂钩政策。今年,原则上继续执行省定农民每交售50公斤定购粮供应统配综合价尿素10公斤,油菜籽基地县每收购50公斤油菜籽供应统配综合价尿素10公斤的粮肥、油肥挂钩政策。尿素销售价格按省定综合价格1500元/吨执行。但由于目前各地尿素的货源较为充裕,有的地区市场价格低于省定综合价。因此,在具体执行中,各地视当地的市场及价格情况自行确定。凡市场尿素价格高于省定综合价的,必须按省定综合价兑现农户挂钩尿素。
(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粮食收购资金到位。各级政府要组织金融、财政和粮食部门,积极筹措粮油收购资金,保证国家定购、议购粮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绝不允许出现给售粮农民“打白条”。要加强对收购资金的管理,对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的各种粮油补贴款,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及时如数拨付到各级粮食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以确保粮食收购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搞好优质服务,方便售粮群众。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深入实际,及时解决粮油收购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国家粮油收购计划的完成。各级粮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发扬优良传统,克服仓容严重不足、库存较大、亏损严重的困难,坚决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粮食收购政策,全力以赴地做好粮油收购入库工作;各粮油收购单位(点)要做到优质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做到不拒收、限收、停收、不打“白条”、不代扣各种提留款,让售粮农民满意;要坚持国家质量标准,严把粮食入库的质量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储存。
五、关于早籼稻的生产和收购问题
由于早籼稻品质较差,市场难以销售,且产量、收购量不大。为有利于引导粮农以市场为导向,今年对早籼稻价格作必要调整,从1999年起将不再制定早籼稻的定购价格,退出定购品种。若早籼稻主产地区仍需保留为定购品种,由其按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掌握,收购的早籼稻自行消化。
附:一九九八年小春粮油收购计划表。
一九九八年小春粮油收购计划单位: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