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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各设区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学习英语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总结各设区市政府机关开展学习英语活动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民学习英语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组织各设区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学习英语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成立河北省设区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学习英语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赵国昌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省外办主任杨全社担任,省人事厅副厅长张志毅、省财政厅副厅长陈金城、省外办副主任马法严、省外办助理巡视员胡文志、省电视台副台长李森池和各设区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外办,胡文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政府也要组织相应机构,负责本市赛区的预赛组织工作。
  二、工作分工。本次竞赛由省政府办公厅总协调,省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电视台承办。
  省外办承担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有关竞赛事项作出计划安排;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试题制作、评委组织等相关工作;负责活动总结。
  省人事厅就组队的形式、要求及报名方法等通知各设区市,负责各市参赛队员的资格审查,并督导各设区市组队参赛。
  省电视台负责与竞赛有关的设备、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组织好预、决赛的现场录制工作,做好决赛现场的各项服务,按计划播出决赛录象。
  省财政厅对竞赛活动必需的经费给予支持。
  各市政府组织本市初赛,并按要求推选代表队参加省组织的预赛或决赛。
  三、参赛要求。
  (一)本次竞赛分初赛、预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二)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省人事厅组织编写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英语培训考核初级教程》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编制的竞赛复习题组织初赛,选拔优秀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省赛。每支参赛代表队由4名机关公务员组成(其中领队1人、参赛选手3人)。参赛选手必须是机关公务员中的非英语专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科级公务员,提倡处级公务员参加。
  (三)省定于2002年10月下旬组织预赛和决赛。
  四、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设集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3名。预赛前6名进入决赛,分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集体奖杯和个人荣誉证书,并依据集体获奖名次分别给予每名参赛队员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授予组织好的3个市政府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杯。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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