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发[1994]41号、冀政[1995]18号、交公路发[2000]50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实施方案及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实现我市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以贯彻《河北省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的规定》为主线,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当作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制度,为河北省顺利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而努力。

  二、措施与要求
  1、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其它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着重宣传《河北省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的规定》,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塑造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和密切党群关系。
  2、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要认真执行治理公路“三乱”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成员,继续实行分包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现公路“三乱”问题,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公路“三乱”行为予以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冀纪[1996]14号)文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出相应措施,遏制“三乱”问题发生。
  3、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检查资格和权限。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内,除公安交警、交通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上路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公安交警、交通要规范自身行为,管好身边的人。上路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性检查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公路“三乱”易发地段实行重点监控和帮促,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发生。继续发挥纠风监督员和监测网点的作用,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市纠风办电话:2026099、2060110,交通局电话:2130971,交警支队电话2122903转治乱科)

  三、严格考核验收
  年底市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两部一办”的验收细则对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进行评分验收。考核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验收不合格者将限期整改,发生严重“三乱”者,将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四、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为提高公路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执法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要把《河北省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的规定》列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作为培训的重点。培训结束将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允许在执法岗位工作。

  五、加大领导力度,实现治理目标
  2002年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和“ 一票否决”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防治“三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做到开会部署不忘抓,上路下乡不忘查。各级政府、纠风办及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鉴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需要经常上路巡查的特点,各级政府要给纠风办拨专门经费,配备专门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对治理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