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精神,设置湖南省移民开发局。省移民开发局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管全省移民安置和开发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移民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负责新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移民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经费开支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督查验收移民开发工程项目。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省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资金收缴等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省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

  (六)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有关移民工作协调;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七)负责移民口粮补贴款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市(州)、县(市、区)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九)指导全省移民区移民工作干部和移民区基层骨干的培训。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移民开发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对外可使用人事处印章)
  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性问题调研和重要文件、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提案、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及机关财务工作;.协助做好库区社会稳定工作;检查监督有关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总结推广开发性移民工作典型经验。

  (二)安置开发—处
  负责老水库库区的移民安置、开发工作。负责编制老水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重点库区开发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开发性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和工程设计的审查;指导、检查和督促库区及外迁安置区的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性生产项目的实施;组织和参与老水库诱发性灾害的调查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参与接待老水库库区移民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安置开发二处
  负责新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开发工作。负责三峡库区迁入我省移民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新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和开发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重点库区开发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开发性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和工程设计的审查;指导、检查和督促库区及外迁安置区的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性生产项目的实施;组织和参与新水库诱发性灾害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参与接待新水库库区移民的来信来访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汇总编制全省移民安置和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移民资金的催缴工作;指导全省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开发统计工作;承办移民粮食补贴款的发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移民开发局机关事业编制为33名,其中局长(副厅级)1名,副局长(正处级)2名,总工程师(正处级)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编制按有关规定核定并实行单列,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暂维持现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