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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钢琴家江天和“舞乐天使”乐队组合到上海合作演出的批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7]176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全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钢琴家江天和“舞乐天使”乐队组合(EGONDU MIRABEL尼日利亚籍、YANA PROVOTOROVA俄罗斯籍),于2008年2月13日到上海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孙焕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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