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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及励志奖学金预算的通知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奖学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07〕27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07〕28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励志奖金学预算的通知》(财农〔2007〕281号),现将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8名,预算6??4万元;国家助学金预算58??3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104名,预算26万元。请相应增列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
  你校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要加强资金管理,对以上3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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