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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已经2006年10月16日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重点抓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以及与机关事务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了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从2006年开始至2010年的“五五”普法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成我局“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五五”普法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提出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完成我局“十一五”时期的各项任务提供法制保证。
  “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切实提高依法办事和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普法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宪法。深入学习宣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宪法,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宪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准确领会和把宪法的主要内容,牢固树宪法意识,不断增强崇宪法、遵宪法、维宪法的自觉性。、遵宪法、遵宪法、维宪法的自觉性。、维宪法的自觉性。、维宪法、遵宪法、维宪法的自觉性。、维宪法的自觉性。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家保密法》等,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机关事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人民防空法》等与机关事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以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录像、举办讲座、集中办班和报告会等方式进行法律知识辅导,通过座谈讨论、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宣传橱窗、学习园地、小报、网络等阵地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工作和干部职工的生活之中,真正收到实效。
  三、实施办法
  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的部署,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每年要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普法主题,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把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要把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遵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把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认真研究和把握干部职工思想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既要加强法制教育,发挥好法律对干部职工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道德教育,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约束作用。要建立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之中,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崇高风尚。
  (三)把普法教育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要以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立法,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职责、政策、标准的法制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起草协调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规章制度起草备案审查程序,完善业务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内部工作流程,逐步实现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把普法教育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管理创新,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政令畅通、依法行政,团结友爱、心和气顺,知荣明耻、清正廉洁,环境整洁、安定有序,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机关。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宝荣任组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贾庆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德、人事司副司长陈江旗任副组长,财务管理司、房地产管理司、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机关工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人事司参与有关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落实责任。要根据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局“五五”普法办公室要加强全局“五五”普法工作的统筹规划,发挥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局办公室、人事司要重点抓宪法和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财务管理司、房地产管理司、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要认真抓好与工作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要认真抓好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健全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中,纳入局党校及新进人员、副处级干部培训的学习内容之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局属服务经营单位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投资论证、维护权益等服务,借助法律专家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安排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责任落实,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年底,各单位要对普法工作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局“五五”普法工作办公室每年要检查各单位普法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单位法制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2010年下半年,局“五五”普法工作办公室对全局“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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