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制作华安基金产品手册的请示》(华安基字[2007]1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华安基金产品手册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
二○○七年八月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