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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结合贵州实际,省委、省政府决定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意见如下:
  一、试点的目的
  1、通过试点,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完善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试点企业率先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为在我省逐步建立和推进“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试点的原则
  2、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制订各项改革措施的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重在实效。
  3、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寻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途径。通过明晰产权,促进资产的流动、重组,实现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重在企业制度创新和规范化运作。实行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保障出资者的权益,落实企业自主权。实行政企分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执行《监管条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切实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和现实问题。把企业改制、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促进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6、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积极稳妥地搞好试点。

  三、试点企业的选择
  7、试点企业的选择应考虑以下条件:
  --一是地方国有企业,一般为靠近城市的企业。
  --二是以工业企业为主,同时也考虑其他方面的企业,兼顾地区和行业的分布。
  --三是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也可以是对全省经济影响大而困难较多的企业。
  --四是领导班子团结,有开拓进取精神。
  --五是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有进行试点的要求和积极性。

  四、试点的内容
  8、完善企业法人制度。试点企业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界定产权,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资本金。国有资产应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出资者承担资产(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9、确定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制,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是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依法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实施股权管理。其他部门除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监督职能外,均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10、确立企业改建为公司的组织形式。在核实试点企业资产、确定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前提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从企业具体情况出发,将现有企业大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有条件的企业可试行规范化的内部职工持股。企业集团按母子公司体制进行改建。
  公司必须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和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11、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机构。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各司其职,有效行使决策、监督和执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12、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取消企业管理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打破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身份界限,建立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试点企业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政府对试点企业工资总量实行间接调控,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坚持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干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有权自主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
  13、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的各项规定。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公司章程,科学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审计制度,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产监督制度。
  14、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可与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交叉任职。
  公司党组织对董事会拟聘任的公司经理,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人选进行考察,提出建议,分别由董事会或经理聘任。
  公司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数量,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
  公司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党组织要教育和监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建设,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
  15、完善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
  公司坚持职工民主管理,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代会的职权和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的职权要互相衔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职代会也可以由工会代表职工实行民主管理。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工时等劳动条件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协调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和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五、配套改革措施
  16、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建立资本金制度。按照国办发(1993)29号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试点企业使用的地方拨改贷投资和地方基本建设基金,经有关部门专项审核批准后将余额挂帐停息,并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经批准后可一次性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为国家投资;如无力偿还到期贷款,经银行批准后可以展期归还,并视情况计息缓收;确属“呆帐贷款”的,经严格审计并征得银行同意后,由银行在呆帐准备金中核销。具体办法由省计委、省经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财政厅负责拟订。
  17、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试点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组织统一经办和向职工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由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失业保险费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统一筹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减的职工,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失业救济;由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提供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全省失业保险费的使用安排,试点企业优先。鉴于目前我省社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试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或建立厂内劳动力市场,实行厂内待业。对试点企业为安置富余职工兴办的各类企业,可以实行有关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局会同省体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级税务部门等单位拟订。
  18、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食堂、招待所等后勤服务性单位和企业承担的社区服务职能,一般应从企业分离出去。但应区别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处理,有的可由政府或社区服务机构承接;有的可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有的可改为非盈利的事业法人;通过政府资助、社会赞助和服务收费等方式弥补开支。被分离单位的产权可由改制后的公司持有;也可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改制后的公司出售。具体办法由省经委会同省教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办、省体改委负责拟订。
  19、培育全省性的产权交易市场。稳步进行多种形式、多层次的产权交易、规范交易规则。企业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购买、兼并、租赁其他企业或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推动国有资产存量的合理流动和重组。产权转让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有偿转让;二是转让资产必须经过评估;三是以评估值为基础,通过市场竞价或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四是国有资产转让收入,除国务院、省政府有特殊规定外,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具体办法由省体改委、省国资办会同省经委、省劳动局拟订。
  20、其他配套措施。
  搞好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的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试点企业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减少对企业扩大再生产各环节的审批内容,改革和简化企业合资、基建、技改等审批程序和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管理。企业按统一税制纳税。严禁对企业各种摊派和重复检查。试点企业经审批同意可享有自营进出口权。具体办法由省有关部门拟订。

  六、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1、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有关政策,批准试点企业试点方案。试点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试点日常工作。
  省直各部门、地、州、市都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配套办法,做好有关试点的各项工作。

附:贵州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名单
                贵州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名单
一、我省列入全国100家试点单位的企业
  开阳磷矿矿务局           赤水天然气化肥厂
二、省内试点企业
  水城钢铁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
  贵阳矿山机器厂           长征电器公司
  水城水泥厂             贵州汽车配件厂
  凯里棉纺织厂            东方机床厂
  贵州大陆企业(集团)总公司     铜仁地区人民印刷厂
  毕节地区化肥厂           普安县矿业总公司
  安顺汽车运输公司          贵阳市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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