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省体工大队申请批准收取有偿服务费和培训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省体工大队业余体校在确保专业训练的前提下,利用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体育设施有偿服务费
游泳馆(开放时间每天19:30后),收费标准:年卡1000元/人,季卡400元/人,月卡200元/人,次卡(10次)160元/人,单次票每张25元。
跆拳道馆(除17:00--19:30以外均为开放时间),其收费标准:年卡(含道服一套)1000元/人,季卡380元/人,月卡160元/人,次卡(10次)120元/人。
乒乓球馆(除17:00--19:30以外均为开放时间),收费标准:上、下午每小时10元/人,晚上(19:30以后)每小时20元/人。
2、培训费
田径、足球、武术、蓝球等短训班收费,每期不少于30课时,每生收费120元。
游泳、跳水、花样游泳、网球、艺术体操、乒乓球、水球短训班,每期不少于30课时,每生收费140元。
跆拳道少儿班:一年班每生1200元,半年班每生700元,三个月班每生400元,一个月班每生200元;
跆拳道成人班(18岁以上):一月班每生300元。
二、省体工大队业余体校开展上述有偿服务及对社会开展体育项目培训,应确保安全和教育、服务质量。
三、你局接此批复后,应速通知省体工大队业余体校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期满应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