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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挂河南省外商投资管理局牌子)。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是主管全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l、将管理外国政府贷款的职能交给省财政厅承担。
  2、将外贸货运协调的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l、逐步取消编制下达一般性商品进出口计划,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年度计划,外贸货物运输的年度、月度计划和车皮计划。
  2、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
  3、凡能实行招标的出口商品配额均实行招标。
  (三)划人的职能
  l、原由省经贸委承担的河南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及其进出口招标管理工作。
  2、按商品管理权限核准、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
  3、审查、申报境外加工贸易项目、规划。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和执行我省外经贸进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国际形势和全省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挖建议;参与拟定我省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推动银贸、税贸、汇贸、关贸协作工作的开展;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三)拟定和执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
  (四)负责全省外经贸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及对全省出口创汇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出口基地进行跟踪管理服务;管理全省进出口配额;组织、申报境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五)负责全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全省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与进出口招标工作。
  (六)管理全省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商投资产业导向目录,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涉外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全省性的重点对外招商活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全省对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按商品管理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
  (七)负责全省对外开放的规划、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省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制定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管理办法,负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以及设计咨询项目工作。
  (九)承担全省境外加工贸易规划的制订、项目的审批、申报与管理。
  (十)负责办理全省经贸出国团组的审批和有关人员的审查工作;制定全省境外企业投资的管理办法,核准、申报和审批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省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登记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审定及其供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鲜活冷冻商品“三趟快车”运输的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
  (十三)指导外经贸国有企业的改革,监管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设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调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保卫、档案、信访、对外宣传、出国任务批件的管理等事务;联系厅驻外办事处。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驻外机构人员及出国人员的审查工作;管理厅属学校,负责有关专业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发展处
  研究国际、国内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提出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总体思路及相关政策;参与拟定各项外经贸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拟定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查、申报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省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指导、督促、审查、批准直属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编报全省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全省进出口状况,提出全省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协调有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省出口退税的稽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外经贸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管理厅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和厅机关外经贸事业经费;负责对口申报、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业务资金、援外经费工作;负责境内外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和清产核资、转报工作;负责进料加工贸易的管理;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厅机关、厅直属单位、驻外机构的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厅直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对外贸易管理处
  管理全省出口商品配额,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的发放;编报并组织实施全省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负责全省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拟定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负责外贸经营秩序的协调和我省各种进出口贸易洽谈会的申报、审批和组织工作;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出口商品商标工作;负责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登记工作;负责受理出境贸易团组的审查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审定。
  (六)河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定和执行全省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编制和申报全省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负责机电产品的进出口招标管理。
  (七)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处
  拟定和执行全省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省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负责受理有关技术进出口出国(境)团组的审查工作。
  (八)外国投资管理处
  参与制定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省外商投资政策、管理规章;制定利用外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清算管理以及补偿贸易、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各类合同的审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的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外经办公室
  拟定和执行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处理有关外经工作中的重大事件;管理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工作;组织编制外经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争取联合国和政府间双边和多边援助,并组织实施;负责外经贸工作临时出国团组审查和劳务出国人员的审批、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境外加工贸易规划、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外经贸海外企业的管理。
  (十)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以及厅属国外企业和厅属单位派驻国外机构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机关行政编制为8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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