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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国机采字〔2007〕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务必派1-2人经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不得超员,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工作情况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及时间。根据《通知》要求,报名工作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6月26日起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报名。由于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尽早上网报名,并将手机号码录入,以便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回复告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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