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全国粮食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这是粮食企业自1992年实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以来的一次重大调整。为了指导各地贯彻新制度、新规定,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接轨,督促财会人员熟悉有关财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提高各地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经国家粮食局领导批准,拟于年内举办一次全国粮食系统财会知识竞赛。财会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由我局财务司负责,委托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粮食财会分会(以下简称“粮食财会分会”)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
    2007年4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二、参赛人员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企业的财会人员。
    三、试题范围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四、竞赛形式
    财会知识竞赛采取个人答卷和团体参赛两种形式。
    (一)个人答卷方式。由粮食财会分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竞赛题,并将竞赛试题寄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由各地粮食部门组织财会人员答题,再由粮食财会分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答卷进行评判,按成绩高低经过公证评定个人赛名次(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纪念奖)。
    (二)团体参赛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在辖区内先举行初赛选拔选手,组队(3-5人)到北京进行复赛、决赛,决出前三名。
    请积极组织粮食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做好竞赛的有关准备工作。有关财会知识竞赛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