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第三期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为加强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考评员的业务素质,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面向全国粮食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07]17号),定于2007年4月上旬对申报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拟从事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了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和考评员工作职责,并能按照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从事考评工作。
    二、参加人员
    申报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4月7~8日,4月6日报到。
    地点:广西桂林市新桂大酒店(地址:广西桂林市银锭路1号,联系电话:0773—3832765)。乘车路线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统一颁发的考评员胸卡和考评员证书。
    (二)请各地于2007年3月27日前用传真或电子信箱,将本系统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培训班收取适当的培训和资料费(含培训教程、资料、考试和证书工本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匡广忠 李寅铨
    联系电话:010—63906066
    传 真:010—63906096
            E---mail:syuken29@yahoo.com.cn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