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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豁免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浏阳花炮”股票义务的批复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股权转让累计持有6601.614万股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2.3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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