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总部迁址的申请报告》(瑞银报字[2007]000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你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请你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并持本批复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持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