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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解和掌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现状,客观评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成效,为制定新形势下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我部决定于2007年3月至7月间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以下简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方案”的统一组织安排,做好实施工作。
  二、此次调查重点是了解省、市(地)、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三年建设整体状况,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调查结果不影响今后对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支持,不涉及对机构间工作成绩的评价,请被调查单位务必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报。
  三、在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前,我部将组织对省级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抓紧落实本地区调查工作责任人和质量控制员,并于3月31日前将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员登记表报我部监督局(传真:010-68792387)。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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