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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预算执行自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部属单位、部管社团:
  2006年12月初至2007年1月上旬,各单位按照部《关于开展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交财发(2006)653号)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1月中、下旬,部又组织了重点检查。从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和部重点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此次检查工作比较重视,能够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大多数单位查找、分析问题比较全面、深入,有些问题已得到了纠正,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个别单位自查不彻底,存在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效果,落实依法理财要求,促进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的自查和部的重点检查,发现一些单位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各单位具体问题附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未能按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个别单位存在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问题。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结余资金沉淀多。尤其是基建项目资金,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较差。三是部分单位存在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问题。
  (二)在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相关制度不健全。二是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资产报废报批手续。三是部分单位对外投资监管不力,投资亏损严重。四是部分单位现金管理薄弱,存在坐支现金和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三)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一是会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部分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二是部分单位会计报表、账簿内容不完整,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四)在基本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及交付使用手续。二是个别单位基建项目配套的自筹资金不到位,存在有预算不执行的问题。三是个别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
  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极个别单位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款专用”的规定,违规使用预算外资金;少数单位在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加强整改的意见
  上述列举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为此,要求各单位应以此次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为契机,举一反三,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应坚决予以纠正。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本单位财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进行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并应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属于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应抓紧完善各项制度;属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1.在预算管理方面,应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意识,全面、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并杜绝经费挤占问题的发生。同时,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报批和报备工作。
  2.在资产管理方面,应切实加强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并重视对外投资和现金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未履行资产报废报批手续的应及时补办手续。
  3.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报表、账簿内容完整。
  4.在基本建设管理方面,应切实保证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及交付手续,超概算投资的应认真及时地履行有关概算调整手续。
  5.开立银行账户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应及时补办报批手续,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及票据使用不正确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二)完善制度,夯实依法理财的基础,构建依法理财的环境。各单位应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各项财会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经济行动和财会行为;应切实履行《坚持依法理财杜绝屡查屡犯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进一步增强单位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应完善财会机构,配备与财会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代理记账。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各单位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的要求,强化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执行率;应加强决算编审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应通过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的执行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收支预算的,应及时报部核批。对年终决算时收入预算准确率达不到95%的单位,部将按照预、决算差异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减该单位下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对年终结余资金过大的单位和未按预算使用资金的单位,部将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核减其下年度财政拨款预算。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水平。各单位应认真贯彻部《关于加强十一五交通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有重点、分层次、按步骤地开展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为规范财会管理奠定基础。
  (五)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各单位应按照部有关强化“两个监管”的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单位资金安全的监管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执行、决算编制、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财务监督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自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查漏补缺,对新查出的问题应一并整改,特别是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坐支现金和出借银行账户的单位,应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检查的详细情况报部,部将适时派出检查组进行跟踪和重点检查。
  请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部财务司。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部将采取措施督促其规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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