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们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了15个部门37个收费项目,降低了5个部门15个收费标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要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变更工作,加强对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此次废止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及时得到落实。
附表:
一、废止的收费项目
车辆购置附加费 国办通(93)35号
漏征补办费 (85)交财字760号
交征凭证工本费 (85)交财字760号
交费凭证丢失补办工本费 交财发(94)451号
机动车单项检测收费项目
驾驶员年度审验收费项目
机动车辆管理费 豫价市字(89)082号
驾驶员安全学习费 豫价市字(89)082号
车辆噪声检测费 豫价市字(91)127号
车辆尾气检测费 豫价市字(91)127号
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费
企业资质年审工本费
企业资质标牌工本费
特业牌照
服务资格证
经营服务许可证
中小学冷暖气集资费
计算机学习费 郑价费(2000)25号
档案袋工本费
老年证工本费
>过塑费
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轮运输车.小型 收费
拖拉机检测
违章停放机动车 大型车辆350元降为200元
辆清障收费 小型车辆180元降为100元
三轮.二轮摩托车50元降
为30元
交通事故车辆清障 大型车辆400元降为200元
收费 小型车辆300元降为100元
摩托车50元降为30元
降为3元/me2
存量住房:房价的1%降为6
元/me2
为0.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建安工作量的2.5‰降为 豫价房字(1993)139号
费 1.7‰
4%降为2.8%
半包方式征地费用总额的
2.5%降为1.8%
单包方式征地费用总额的
2%降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