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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3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我省高温、干旱、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明显增多,致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受害面积、因灾伤亡人数大幅度上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任务更为艰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市州和所辖林业用地面积在1万公顷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组织林业、公安、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定编制,配备专职干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区的村民委员会和驻在林区的部队、铁路、农场、牧场、工矿企业以及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省和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预警监测中心的正规化建设,完善功能,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三、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森林防火重点在于预防,关键在于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防范于未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积极促进森林防火专项督察制度和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制度的落实,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坐阵指挥。对高火险时段、重要节假日,要组织力量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加大重点防范力度。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多发区域的综合整治,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多发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入户宣传、公路沿线和林区道口设立森林防火标牌(碑)宣传、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林区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要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建立健全防范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实现森林扑火工作的专业化。2006年前,林区县市区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至少要建立一支20一3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或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各有林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预备役民兵为依托,组建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有条件的要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各类森林消防队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森林扑火装备,定期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人工增雨灭火是当前扑救大范围森林火灾的有效手段之一,要大力加强这方面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森林防扑火工作科学、安全、高效。
  要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储备300万元以上的扑火物资;各市州和Ⅰ级森林火险县要储备100万元以上的扑火物资;其他有林的县市区要根据扑火任务,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和机具,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有关用品的应急供应。?

  五、加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要作为公共财政支出,按辖区内有林地面积每公顷不低于1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国家安排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保证森林防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森林防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建立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救助机制。在林地、林缘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森林防火配套设施,并于建设施工前向同级森林消防主管部门提交防火设施建设设计书,经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新造林地,必须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六、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政策扶持措施?
  森林防火扑火是抢险救灾性质的紧急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对森林防火的扶持政策。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免收养路费和车辆过路、过桥、过隧道通行费;符合政策规定的,国税部门应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对森林防火扑火专用电台,无线电管理部门免收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对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气象部门免收预测预报费用,广播电视媒体免费播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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