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
你院《关于申报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院政文[2002]52号)收悉。你院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有效借鉴和利用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管理经验和优质教育资源,符合国家有关精神,应给予积极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郑州轻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学费标准:
经济学(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30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4000元
二、在以上标准之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或捐款。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因特殊情况退学时,按有关政策作相应退费处理。
三、学校应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并注意总结经验,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四、此批复自今年秋季新生入学时开始执行,试行一年。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