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委:
根据建设部工作部署及我省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建筑业统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统计工作是建筑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统计工作。
二、各级部门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作好统计、报送工作。
三、今后建筑业统计工作将作为衡量各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的一个指标,将在年终评比中作为一项重要依据。
四、统计上报工作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体现。各级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企业作好统计工作,对不报送报表、不及时报送报表的企业,在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中将视不同的情节,予以处理。
五、报表报送方法与时间:
各市建委实行季报制度。
各市建委在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报表上报省厅。
六、报表用Email报送。省厅不再接受纸表。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Email:gcc@371.net。
七、各市建委在报送报表的同时,要报送本报告期的报表分析报告。
八、季报工作自9月份开始实行。省厅将视报表上报情况,在全省通报各市上报情况。企业报送情况将与资质管理挂钩。
九、各市建委要将本文转发各企业,要让企业了解建筑业管理措施,督促其作好上报工作。
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严玉萍,电话:6200095。
二OO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