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莱芜市物价局关于同文外语培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
  莱芜市同文外语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收取学杂费、培训费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莱芜市同文外语培训学校是经市教委批准的民办学校。该校主要进行少儿外语教育、中学生外语补习培训。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  例》的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收费标准为:
  1、少儿英语班每期45课时,培训费270元/人·期;
  2、中学生补习班每期45课时,培训费315元/人·期。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此外不允许加收任何费用。
  该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接文后,请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方可收费。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