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市驻地光明园小区一、二期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枣庄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光明园一、二期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请求报告》(枣中原房开字[200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光明园小区一、二期占地43700平方米(65.55亩),开发建设总面积63711.41平方米,其中住宅楼16栋,建筑面积62016平方米(含楼内储藏室4200平方米);沿街商业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积895.41平方米。目前13栋楼已竣工,具备了销售条件,经审查你单位报来的光明园小区征地和拆迁补偿、前期费用和勘察设计费用、工程建筑安装费、配套设施费用等结算资料,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意见的通知》(枣政发[1999]63号)规定,核定光明园一、二期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为1099元/平方米;储藏室销售价格为680元/平方米。每户另代收有线电视费200元。
  楼层差价率(加、减为零):
  一楼加8%;二楼加16%;三楼加16%;四楼加5%;五楼减10%;六楼减35%(不含吊顶)。
  以上价格包括各种税费,价格之外不得另收任何费用,销售时必须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附:光明园一、二期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表附:附:光明园小区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表
  总征地:43700平方米(65.55亩)
  住宅建设面积:57816平方米
  营业房建设面积:800平方米
  储藏室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公建配套面积:68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63711.41平方米
  营业房收入冲减  6.65
  维修基金
  方米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