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6号——调整《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有关产品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104号公告)进行以下调整,现公告如下:

  类别222项下增加中国海关商品编码6002901000,6002903000,6002904000,6002909000,6004901000,6004903000,6004904000,6004909000,6006310000,6006320000,6006330000,6006340000,6006410000,6006420000,6006430000,6006440000;
  类别229项下增加中国海关商品编码6003300000,6003400000。

  本公告自2006年1月27日起执行。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