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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的批复

琼山市物价局:


  《关于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的报告》(琼山计价格(2001)25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广播电视台与海南大有信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开办的电话电视点歌资费标准:

  1、无线频道(含无线频道入海口网)的电话电视点歌为每首30元。
  2、有线频道(府城地区)的电话电视点歌为每首20元。
  以上资费标准自2001年6月20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另核定标准。收费单位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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